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45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29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689.64 万份,行权价格为 10.51 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孟红女士向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
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51 人调整为 350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700 万份调整
为 2,688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1 年 6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61 元/份调整为 10.51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将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350 人调整为 316 人,期权数量由 2,688 万份调整为
2,376.64 万份。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29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689.64万份,行权价格为 10.51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满足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即
2021 年 2 月 4 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个行权期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其
中,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
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比例为所获股票期权总量的 30%。截至 2022 年 4 月 23 日,公
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要求: 公司 2019 年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经审计归属于
以 2019 年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经 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含威海分公司)为 152,255,333.61 元,2021 年上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含威海 市公司母公司报表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分公司)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含威海分公
长率不低于 20% 司)为 191,465,228.35 元,增长率为 25.75%,
满足行权条件。
3、业绩考核目标 1、公司威海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
有限公司、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威海威达
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若激励 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均实
对象任职于子公司,则需满足其各 现其各自 2021 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
自子公司的业绩考核目标。 2、公司子公司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未实
现其 2021 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任职于该
单位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1、共有 3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被认定为不
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除上述行权条件外,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278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经过上述调整,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350 人
为 A、B 档,则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可 调整为 316 人;
分别按照其当期可行权额度的 100%、80%的比例行 2、共有 16 名激励对象因所在单位未实现 2021
权;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 档,则激励对 年度业绩指标,其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 行权条件的 26.10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共有 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本次可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额度的
80%,剩余 20%的行权额度共计 3.06 万份股票
期权将予以注销;
4、共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本次可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额度共计
4.20 万份股票期权全部予以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满足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29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689.64 万份。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万份)
1 杨桂军 副董事长 15.00
2 刘友财 董事、总经理 15.00
3 李铁松 董事、副总经理 12.00
4 梁 勇 董事、副总经理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