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28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威达”)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7,348,319.2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3 号)核准,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500,16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8,901,498.2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 3,86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5,041,498.20 元。该等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1XAAA4058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43.85 万元(不包含已
投入的自有资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为 8,374.04 万元(含利息 1.55 万元、理财收益 12.21 万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扩增智能新能源储能电源自动化组装车间 18,996.87 14,890.66
新能源储能电源研发中心 1,099.49 999.49
合 计 20,096.36 15,890.15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截至 2022 年 2 月 20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7,348,319.24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47,348,319.24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预先投入 本次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金额
扩增智能新能源储能电源 189,968,700.00 148,906,600.00 45,016,310.28 45,016,310.28
自动化组装车间
新能源储能电源研发中心 10,994,900.00 9,994,900.00 2,332,008.96 2,332,008.96
合 计 200,963,600.00 158,901,500.00 47,348,319.24 47,348,319.24
注:本期置换金额含用地及施工保证金 1,299,993.00 元,上述支出待保证期满后将退回募集资金专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2XAAA40046号《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7,348,319.2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7,348,319.24 元,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4,734.83 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已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国金证券对山东威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无异议。
5、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 XYZH/2022XAAA40046 号《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