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1-02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入伙广西南宁航贤信达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并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促进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威达”)长远发展,实现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动,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北京富唐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唐航信”)共同发起设立广西南宁航贤信达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
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签署《广西南宁航贤信达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本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 2 亿元人民币,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9,900.00 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 99.50%;富唐航信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 0.50%。本基金投资标的定位为具有一定的增长潜力和价值挖掘潜力的国防军工、先进制造行业未上市优质企业,主要投资方向包括航空航天、军工装备信息化、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入伙广西南宁航贤信达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订<合伙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杨明燕女士签署相关协议和公司管理层经办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为止。
3、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富唐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325T80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宁大厦 8 层 810 号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娄元刚
6、经营期限:2016 年 1 月 11 日至 2046 年 1 月 10 日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乾腾安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30.00%
2 山东九山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30.00%
3 广西南宁航信华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00 24.00%
4 山东国科航信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00%
5 北京北航天汇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60.00 6.00%
合 计 1,000.00 100.00%
9、山东国科航信投资有限公司为广西南宁航信华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富唐航信的控股股东,李书旺为富唐航信的实际控制人。
10、登记备案情况:富唐航信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编号:P1034232。
11、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富唐航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拟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富唐航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第三方亦不存在任何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12、经查询,富唐航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广西南宁航贤信达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 2 号南宁万科大厦 C 座 2 层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基金规模:20,000.00 万元
6、出资方式及数额
单位:万元
参与主体的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北京富唐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 货币 100.00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9,900.00
合计 —— —— 20,000.00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
与本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本基金中任职。
上述 1 至 6 项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 2 条 合伙企业
2.2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广西南宁航贤信达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 2 号南宁万科大厦 C 座 2 层
205-26 号房屋。
2.4 目的
合伙企业主要向具有一定的增长潜力和价值挖掘潜力的国防军工、先进制造行业未上市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主要投资方向包括:航空航天、军工装备信息化、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从而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2.6 期限
2.6.1 合伙企业首次交割的日期(“首次交割日”)为管理人在合伙企业设立日后独立
指定的正式接纳首批外部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的日期。
2.6.2 合伙企业的运营期限为十(10)年,自首次交割日开始算起。
2.6.3 针对合伙企业每个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日起满三(3)年之日止的期间为项目投资
期(“投资期”)。投资期结束之日起的两(2)年的期间为项目退出期(“退出期”)。在退出期内,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主要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维护或价值增值,并及时将合伙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进行变现。
2.6.4 合伙企业运营期限内,有限合伙人应根据管理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出的缴款通
知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其认缴的出资额。
2.6.5 项目退出期结束后,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投资项目运营情况决定延长项目退
出期,每次可延长二(2)年,最多可延长一(1)次,该等被延长的期限为项目延长期(“延长期”)。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延长合伙企业运营期限的,各合伙人应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应文件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7 合伙企业费用
2.7.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合伙企业应承担与合伙企业的设立、管
理、投资、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相关的费用,合伙企业将预留拾万元整(¥100,000.00)用于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设立管理等,如预留费用不够时,由管理人向有限合伙人出具缴费通知补足。
2.7.2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部
门规章制度为合伙企业垫付合伙企业费用的,如工商注册费用、银行账户设立费用等,合伙企业应予以报销或返还。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基金存续期内基金运营费用累计不得超过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 2%,超出部分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中列支。
2.8 管理费
2.8.1 自首次交割日起至合伙企业解散之日,合伙企业应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并向普通合
伙人和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早期类项目,投资期和退出期内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 1%/年收取管理费,之后不再
收取管理费;Pre-IPO 类项目,投资期和退出期内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 2%/年收取管理费,之后不再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区分不同项目分别进行计提,即基金针对不同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分别计算其对应的管理费。
早期类项目指与山东威达具有产业协同性、具备较大发展潜力,但企业发展阶段偏早期、
预计 2 年内无法向上交所、深交所报送 A 股 IPO 申请材料的项目。Pre-IPO 类项目指企业发
第 3 条 合伙人及其出资
3.1 合伙人
合伙企业仅接纳一名普通合伙人,即北京富唐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富唐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
路 35 号世宁大厦 8 层 810 号。
3.2 合伙人的出资
3.2.1 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由全
体合伙人缴纳。
3.2.2 普通合伙人北京富唐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
(¥1,000,000.00)。有限合伙人山东威达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亿玖仟玖佰万元(¥199,000,000.00)。
3.2.3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封闭运作,本合伙企业备案完成后不进行不符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开放认/申购(认缴)和赎回(退出),封闭运作期间的收益分配、退出投资项目减资、对违约合伙人除名或替换以及合伙企业份额转让不在此列。
尽管有上述约定,在合伙企业备案通过后,在满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之《私募投资基金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