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黄建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谷投资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 占公司总股本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总数(股) 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黄建中 20,199,823 4.81% 11,538,463 8,661,360
中谷投资 6,346,154 1.51% 4,230,770 2,115,384
月的股份解锁比例为: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山东威达股份总数的25%,且累计解锁比例不得高于累计利润实现比例,该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
累计利润实现比例=苏州德迈科截至上一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四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上述公式中,净利润为经审计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在利润承诺期后,在满足下述“为业务经营考核所设股份锁定期”之约定的前提下,黄建中、中谷投资所持股份全部解锁。
(1)本人在利润承诺期间(2015年至2018年)将不主动从苏州德迈科离职,若主动离职,则其直接或间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如有,非因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不计入内)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
(2)在利润承诺期间届满后三年内(2019年至2021年),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应承诺不主动离职,如核心团队成员从标的公司离职的,则山东威达有权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的数量乘以9.55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在离职时直接或间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如有,非因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不计入内):
相关规定,并于办结当日书面通知山东威达及时予以公告;
B、本人对本人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山东威达股票,用于转让或质押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经审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按其持股比例计算所对应的股份数量。
(2)中谷投资:
A、本企业在办理股份转让或质押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于办结当日书面通知山东威达及时予以公告;
B、本企业对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山东威达股票,用于转让或质押的股份数量不
1、黄建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