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器”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航天电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1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662,25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0.46 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0,619,997.76 元。目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具体事项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
用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的存款类产品,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具体事项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上述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到期后,公司应及时将本金和利息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3.上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不得设定质押;
4.上述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专户以外的账户划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6 日,航天电器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6 日,航天电器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铎 王立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