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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9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056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书面提

交的《关于提请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函》,提议公司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作为新增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召开股东大会的,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公司于2018年3月9日至4月4日期间累计回购股票73,070,874股,本次回购股份已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15、2018-017、2018-021、2018-022、2018-026、2018-039、2018-040号公告),则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数为9,236,968,781股。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

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

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近东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400,496,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4,515,963,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

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30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为393,344,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884,533,4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3,456,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张彧女士、杨光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参加现场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蓓蓓律师、林亚青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张近东先生、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孙为民先生、任峻先生、孟祥胜先生均予以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400,086,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6%;反对

33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74,9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16,390,6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5%;反对

3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74,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议案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400,086,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6%;反对

33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74,9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16,390,6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5%;反对

3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74,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议案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6,400,086,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6%;反对

33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74,9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16,390,6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5%;反对

3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74,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议案4、《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6,400,086,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6%;反对

33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74,9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16,390,6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5%;反对

3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74,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

    议案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6,400,141,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3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32,9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16,445,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8%;反对

3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弃权32,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议案6、《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6,400,086,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6%;反对

3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88,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16,390,6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5%;反对

3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弃权88,2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

    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6,400,086,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6%;反对

3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88,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16,390,6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5%;反对

3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弃权88,2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

    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6,400,141,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3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32,9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16,445,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8%;反对

3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弃权32,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议案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 6,388,502,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26%;反对

11,96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9%;弃权32,9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04,806,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222%;反对

11,961,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699%;弃权32,9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议案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同意 6,388,462,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20%;反对

12,00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5%;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