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九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监事,与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第九届监事会主席,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
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马志超先生
2、董事会成员:马志超先生、李明先生、金红英女士、郑传芳先生(独立董事)、徐宏先生(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简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马志超先生(主任委员)、李明先生、郑传芳先生、徐宏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郑传芳先生(主任委员)、金红英女士、徐宏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宏先生(主任委员)、李明先生、郑传芳先生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郑传芳先生(主任委员)、马志超先生、徐宏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符合《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1、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
2、监事会成员:谢岚女士、易超先生、陈敦芳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任期三年,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监事简历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2023 年 6 月 20 日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裁:李明先生
2、高级副总裁:CHEN CHAO 女士
3、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金红英女士
4、副总裁:苗保刚先生、梁佳明先生
5、财务总监:罗芳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中,董事会秘书金红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况
1、证券事务代表:陈兴龙先生
2、审计部负责人:洪亮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证券事务代表陈兴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金红英 陈兴龙
联系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 1189 号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 1189 号
电话 021-64954576 021-64954576
传真 021-64851044 021-64851044
电子邮箱 kehua@skhb.com kehua@skhb.com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八届董事
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明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李明先
生在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近二十年,长期专注分子诊断核酸扩增检测相关领域的研制与生产、项目管理、销售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拥有丰富的 IVD 从业经验,曾参与“十一五”国家重大 863 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多项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并取得多项专利,曾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CHEN CHAO 女士,1977 年出生,新加坡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
理硕士,国际会计师(ACCA)、新加坡注册会计师(CPA),曾分别担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执行董事、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拥有二十多年药品研发、石油、机械制造业、金融等行业跨国公司经营管理、财务、内控审计、战略投资及企业兼并购经验,曾任公司董事、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CHEN CHAO 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红英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新
财富第十三届、第十四届金牌董秘,曾任江西省九江职业大学教师,富士康科技公司法务室职员,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红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苗保刚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苗保
刚先生在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任职 15 年,长期专注分子诊断核酸扩增检测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与生产、项目管理工作,拥有丰富的 IVD 从业经验,曾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并参与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二十余项,并取得授权专利五十余项。202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苗保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佳明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
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梁佳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芳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学士、工商
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历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上海华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芳女士持有公司 97,500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