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ST科华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裁及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 CHEN CHAO 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陈兴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总裁及聘任高级副总裁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CHEN CHAO 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
整原因,CHENCHAO 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CHEN CHAO 女士的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马志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总裁(李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 CHEN CHAO 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CHENCHAO 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HENCHAO 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辞去总裁职务后,
作为公司董事及新任高级副总裁,CHENCHAO 女士将继续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 CHEN CHAO 女士任职公司总裁期间为公
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总裁及聘任高级副总裁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 见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
公司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唐珺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唐珺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唐珺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董事会对唐珺女士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兴龙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陈兴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兴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兴龙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64954576
传真号码:021-64851044
电子邮箱:kehua@skhb.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 1189 号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明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李明先生在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
司任职近二十年,长期专注分子诊断核酸扩增检测相关领域的研制与生产、项目管理、销售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拥有丰富的 IVD 从业经验,曾参与“十一五”国家重大 863 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多项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并取得多项专利,曾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CHEN CHAO 女士,1977 年出生,新加坡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
理硕士,国际会计师(ACCA)、新加坡注册会计师(CPA),曾分别担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执行董事、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拥有二十多年药品研发、石油、机械制造业、金融等行业跨国公司经营管理、财务、内控审计、战略投资及企业兼并购经验,曾任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HEN CHAO 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兴龙先生,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主管、证券事务代表,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深圳市赛元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 2022 年 12 月任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兴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