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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22 深市 *ST 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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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华: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1

*ST科华: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ST科华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
T 科华,证券代码:002022)于 2022 年 5 月 6 日、5 月 9 日、5 月 1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17%,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重大仲裁、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2021 年 8 月 21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和 2022
年 3 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重大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关于重大仲裁进展暨公司提出仲裁反请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和《重大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披露了关于本公司与天隆公司少数股东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各方签订的《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所引起的争议及仲裁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4 月 30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和《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本公司已分别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


  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组成仲裁庭对本次仲裁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尚未作出裁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本公司提起的上述股东知情权之诉均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此外,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媒体和投资者对上述仲裁及诉讼事项给予了关注,除此以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其他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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