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8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或“公司”)于 2020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0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73,8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年。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 738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本次可转
债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5,645,600.00 元(含增值税),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实际收到可转债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722,354,400.00 元。本次发行费用(除承销保荐费用)包括律师费人民币 1,743,591.44 元(含增值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 1,161,250.00 元(含增值税)、资信评级费人民币 550,000.00 元(含增值税)、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 600,000.00 元(含增值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 263,800.00 元(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4,318,641.44 元(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8,035,758.56 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25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 扣除发行费用后
额 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32,123.21 8,250.00 8,026.82
2 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 30,997.77 30,997.77 30,159.22
3 研发项目及总部运营提升项目 27,893.94 21,893.94 21,301.67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658.29 12,658.29 12,315.86
合计 103,673.21 73,800.00 71,803.5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71,803.58万元的25.07%)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
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1、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640万元(按公司银行贷款综合利率计算)。
2、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营运资金占用增加,流动资金需求上升。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为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规定。
5、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 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6,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中信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