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9-5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电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和平电信持有公司股份 70,687,5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转增股份以及认购公司配股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929,721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和平电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承诺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2、和平电信在公司 2017 年配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作出承诺:
“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配股方案获得的可配售股份,
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配股方案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均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且自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截至本公告日,和平电信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和平电信是公司控股股东东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平电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