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兆业”)拟向梁家荣
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实业”)
23.75%股份。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世荣兆业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2013年7月15日,世荣兆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珠海粤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世荣
实业收购珠海粤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粤盛”)100%股权,交易
对方为珠海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价格为人民币42,525,894.13元。
粤盛投资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
房地产开发经营,拥有的主要资产为珠海市斗门区黄杨河以西,中兴南路北侧约
2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容积率1.8,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
上述交易的交易主体、交易背景、交易标的与本次重组均不相同。但鉴于该
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且收购的资产与本次交易具有类似的性
质和用途,因此上述交易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近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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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的签章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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