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4-050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标的物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梁家荣、梁社增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 183,800,000 股,占梁家荣、梁社增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8.39%,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2%。
2、本次司法拍卖将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0 时
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
3、目前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次司法拍卖成功,梁家荣、梁社增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世荣兆业”)于2023年5月12日及2023年5月19日分别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珠海中院”)送达的(2023)粤 04 执 543-551 号、(2023)粤 04 执 543-55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2023)粤 04 执 543 号之二、(2023)粤 04 执 543 号之三
执行裁定书,获悉珠海中院在执行梁家荣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九起案件中,已裁定冻结并拍卖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及梁社增名下实际为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 596,440,000 股,占梁家荣、梁社增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9.50%,占公司总股本的 73.72%。
珠海中院将上述 59644 万股世荣兆业股票分拆成三个标的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因标的一(21300 万股)、标的二(19964 万股)的买受人珠海大横琴安居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竞得股份数量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
30%,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珠海中院对原定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开拍的标的
三(18380 万股)中止拍卖程序。
买受人安居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要约收购程序,并已完成上述标的一、
标的二共计 412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1%)世荣兆业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公
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安居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珠海中院向公司送达了(2023)粤 04 执 543、551 号
《通知书》,现安居公司已完成要约收购程序,依法对标的三(18380 万股)恢
复拍卖。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2023 年 5 月 20 日、2024 年 7 月 5 日、
2024 年 8 月 14 日、2024 年 9 月 25 日、2024 年 9 月 27 日、2024 年 9 月 28 日、
2024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3-019 号、2023-020
号、2023-023 号、2023-024 号、2024-028 号、2024-034 号、2024-045 号、2024-046
号、2024-047 号、2024-049 号公告。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10 月 12 日,公司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珠海中院
已发布(2023)粤 04 执 543、551 号拍卖公告,上述相关标的拍卖的基本情况如
下: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本次拍卖
股东或第一 持股份 占公司总
标的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拍卖日期
大股东及其 比例 股本比例
(万股)
一致行动人 (注)
梁家荣 否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8380 万股 10,900 58.35% 13.47%
10 时至 2024 年 11
世荣兆业股
梁社增 否 月 19 日 10 时止(延
票 7,480 40.04% 9.24%
时除外)
合计 — — 18,380 98.39% 22.72% —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系指占梁家荣、梁社增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具体拍卖详情请见珠海中院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刊载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
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584)的相关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如本次司法拍卖成功,梁家荣、梁社增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