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
规定,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协鑫能
科”)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32 号文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9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764,999,897.8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44,295,181.96 元,实际募集资金3,720,704,715.84元。
截止 2022年 2月 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22]00009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23 年 5月 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5777136501 1,297,044,897.80 1,030,242.27 活期
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2001013700634722 520,000,000.00 158,231,011.52 活期
苏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7090180800808061 520,000,000.00 72,731,448.97 活期/协定存款
公司苏州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4111201 1,400,000,000.00 31,015,659.30 活期/协定存款
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8277765633 264,278.41 活期/协定存款
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8377355492 45,960,693.40 活期
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5246447366 25,027,417.94 活期
诸暨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5043092 708,176.26 活期
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201077009100070588 5,001,150.72 活期/协定存款
公司海口国贸支行
合计 3,737,044,897.80 339,970,078.79
注 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前次募集资金总额存在 27,955,000.00 元的差异系扣除支
付的承销及保荐费。
(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5,283,672.19 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5,287,389.54 元,已扣除手续费 12,173.23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5月 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2年 5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
内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十二会议、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议案亦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所示:
1、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于 2022年 5月和 2022年 8月发生二次变更,公司为顺应
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引进“车电分离”模式,部分项目将新增车载电池的投资,车载电池投资的增加导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减26,312.23 万元;由于实际可用于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多,对“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减 65,240.08 万元。同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各目标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情况等,公司拟提高“车电分离”模式下的服务车辆比例,并相应地降低了换电站的建设数量。上述调整后,公司将加快换电站建设进度,继续加大移动能源业务的投入。
经过二次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项目投资总额 变更后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 338,015.45 246,463.14 239,170.47
2 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 22,981.00 22,981.00 20,000.00
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150,000.00 112,900.00
合计 510,996.45 419,444.14 372,070.47
2、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2022 年 5 月,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有的乘用车及
重卡车换电站建设更改为乘用车、重卡车、乘用车(车电分离)、重卡车(车电分离)四种类型。“车电分离”模式是指由电池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车载电池资产,一方面在车电物理分离的基础上实现车电价值分离,降低用户首次购车成本,车电分离电池租金也远低于常规融资方式所需支付的还本付息金额;另一方面通过“车电分离”模式持有部分电池资产,更有利于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退役电池梯次利用可以作为公司清洁能源项目配套储能设施。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迎合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率。
3、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1)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由协鑫能源在各地区注册设立的共计 18 个全资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和 2022年 8月发生二次变更,调整为协鑫能科及其在各地区设立的 46个控股公司以及拟设立的 2 个控股公司。其中,由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车电分离模式下换电站项目的部分车载电池并为用户提供电池租赁服务。同时,为了提高采购效率、实现规模采购的优势,由协鑫能科统一作为项目换电设备、电池、电力设施、电缆等换电站建设使用设备的集中采购主体,再转售至项目所属公司。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并充分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增加实施主体。本次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可细化公司的业务分工、提高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管理效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2)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计划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某租赁场地实施,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和信息系统,招聘行业内优秀技术人才,联同外部合作单位,对商用车移动能源系统、乘用车移动能源系统、标准电池包、云平台等子项目进行相应的产品开发,从而增强公司换电业务技术能力及整体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该项目实施主体新增苏州鑫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鑫电港云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和诸暨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基于公司战略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需要,公司增加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可优化公司整体业务布局,提高集约化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4、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本项目对“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在原有“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中,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了乘用车换电站建设及重卡车换电站建设两部分。原有项目计划在浙江、新疆、四川、江苏、湖北、河北、广西、广东、地区进行,拟通过在自有用地或租赁场地上新建约 300 个乘用车换电站和 185 个重卡车换电站,合计 485 个换电站,现经二次变更调整为在浙江、新疆、四川、山西、江苏、湖南、湖北、河北、广西、广东地区进行,新
建约 248 个乘用车换电站和 47个重卡车换电站,合计 295 个换电站。
公司根据在全国各地换电站业务拓展、合作伙伴开发等实际情况及移动能源业务整体发展规划,并充分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调整实施地点。实施地点变更可细化公司的业务分工、提高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管理效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022 年上半年,全国经济下行,对全国物流、基建以及各地出租/网约车市场需求和供给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也对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各环节供给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此外,公司于 2021 年上半年开始进入移动能源领域,时间较短,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为避免盲目投资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对每个换电站投资建设都较为谨慎,需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履行投决会程序,因此导致换电站建设速度较慢,导致公司“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延期,延期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名称 变更前项目预计完成日期 变更后项目预计完成日期
新能源汽车换电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