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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2

协鑫能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2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738,393 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3.90 元的价格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295,181.9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0,704,715.84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 号)。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根据《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做出合理调整,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的拟投入  调整后的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        338,015.45        330,000.00        239,170.47
      项目

 2  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        22,981.00        20,000.00        20,000.00
      心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150,000.00        112,900.00

          合计                  510,996.45        500,000.00        372,070.4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近期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
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根据公司测算,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70%计算,一年可为公司
减少财务费用约 6,000 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及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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