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08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协鑫智慧能源”)2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7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用于支付收购协鑫智慧能源 10%股权的部分交易价款,且同意协鑫智慧能源作为前述融资事项的共同借款人,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审批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作方、合作方式等具体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签订了《融资计划投资协议》,公司与信达证券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并已办理了协鑫智慧能源 20%股权质押的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967A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5、注册资本:29187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4 日
7、企业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8、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信达证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信达证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协议主要内容
A、《融资计划投资协议》
1、融资规模:70,000 万元人民币
2、融资期限:36 个月
3、融资条件:以公司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 20%股权提供质押。
4、融资用途:用于收购协鑫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 10%股权。
5、还款方式:按阶段性还本付息。
6、担保条款: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B、《股权质押协议》
1、质权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出质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质押股权:公司所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 20%的股权。
4、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5、质押期间: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信达证券之《融资计划投资协议》。
2、公司与信达证券之《股权质押协议》。
3、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