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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告日期:2020-03-07

协鑫能科: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〇年三月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2019 年 8 月 6 日和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 年 11 月 1 日,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3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进行再次调整,相关事项已于 2020 年 3 月 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35 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其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
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照经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352,461,312 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70,492,262 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期间,公司如有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回购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要求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就其认购取得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增衍生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股票锁定期及未来减持安排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32,000.00 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江苏泗洪风电项目(75MW)                    60,925.14            60,000.00

 2  江苏阜宁风电项目(一期30MW+二期              35,968.57            35,000.00
      15MW)

 3  内蒙镶黄旗风电项目(125MW)                  84,408.71            77,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241,302.42            232,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9、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
司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协鑫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当前现金分红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和机制完备,充分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情况”。


  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之“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和“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任何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6
释  义...... 8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0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12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4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4
 六、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5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6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 16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4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 2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5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

    变动情况...... 2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26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等变化情况...... 2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7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

    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27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27

第四节 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情况 ...... 32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32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 35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 36
第五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41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41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风险提示 ...... 43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4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43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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