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19-11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19 年 10 月 2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上午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额 金额
1 安徽凤台港河风电项目(50MW) 42,631.25 42,000.00
2 江苏泗洪风电项目(75MW) 60,925.14 60,000.00
3 江苏阜宁风电项目(一期30MW+二期15MW) 35,968.57 35,000.00
4 内蒙镶黄旗风电项目(125MW) 84,408.71 77,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86,000.00 86,000.00
合计 309,933.67 30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32,000.00 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额 金额
1 江苏泗洪风电项目(75MW) 60,925.14 60,000.00
2 江苏阜宁风电项目(一期30MW+二期15MW) 35,968.57 35,000.00
3 内蒙镶黄旗风电项目(125MW) 84,408.71 77,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241,302.42 232,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内容,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内容,结合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实际
情况,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规模调整后,公司仍符合现
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