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2004年7月2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信息网上的《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中,关于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
意见中一段,"发行人董事了解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规定的
董事的义务与责任",出现了文字错误,应为"发行人董事了解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规定的董事的义务与责任",特此更正。
由于我们工作疏漏,由此引起的不便,特向广大投资者深致歉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