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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电: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中航机电: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20-049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原回购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预案》,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95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于 2019年 2 月 2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8)。

    上述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


    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
施完毕且回购实施情况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在回购期内,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2,570,005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6254%,购买的最高价为 7.09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 6.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4,893,610.4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使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有效地维护投资者利益,现拟对原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调整后: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除上述内容之外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包括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因此,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促使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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