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8-020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05,7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405,755,55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608,633,335股。
2、相关说明
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4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4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4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50 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2 08*****766 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
3 08*****870 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 08*****343 国联安基金-平安银行-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 08*****032 宁波景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4月13日至登记日:2018年4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4月2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0,712,982 12.92% 155,356,491 466,069,473 12.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95,042,575 87.08% 1,047,521,287 3,142,563,862 87.08%
三、股份总数 2,405,755,557 100% 1,020,877,778 3,608,633,335 100%
七、本次实施所转股后,按新股本3,608,633,335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张莹
咨询电话:010-58354876
传真电话:010-58354804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