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动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一致。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暨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集团”)与深圳市彼岸大道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终审判决生效,凯恩集团因败诉,其所持公司14,438,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股份可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造成其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凯恩集团发来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其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时间已过半,凯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没有因上述原因而发生任何被动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凯恩集团被动减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动减持的实施进展
1、被动减持股份来源:凯恩集团于公司首发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凯恩集团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时间已过半,凯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没有因上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发生任何被动减持。
3、截至本公告日,凯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438,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2年10月,凯恩集团已将其所持公司67,800,000股股份解除冻结并过户到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名下;凯恩集团与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2年12月12日到期解除,凯恩集团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属于被动减持,减持计划尚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方式、价格的不确定性。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