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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7

大族激光: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码:2022063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发出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6 日下午
14:30-17: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88 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04 人,代表股份 424,296,68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0.342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人,代表股份 222,019,6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109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0 人,代表股份 202,277,0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232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中小股东
代理人共计 102 人,代表股份 204,203,8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4159%。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926,8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32%。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202,277,0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2326%。

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管理体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4,216,2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1%;反对 7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123,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6%;反对 79,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0%;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9,873,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892%;反对
98,127,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271%;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81,1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635%;反对 98,127,377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0536%;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29%。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039,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345%;反对
66,961,5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818%;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46,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1256%;反对 66,961,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915%;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29%。


  表决结果:同意 319,898,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949%;反对
98,103,2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214%;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805,2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8753%;反对 98,103,277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0418%;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29%。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039,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345%;反对
66,961,5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818%;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46,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1256%;反对 66,961,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915%;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29%。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039,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345%;反对
66,961,5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818%;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46,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1256%;反对 66,961,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915%;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29%。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040,5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347%;反对
66,960,7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816%;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47,7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1260%;反对 66,960,75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29%。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039,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345%;反对
66,961,5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818%;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46,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1256%;反对 66,961,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915%;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29%。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039,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345%;反对
66,961,5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818%;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46,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1256%;反对 66,961,5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915%;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29%。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040,5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347%;反对
66,960,7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816%;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47,7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1260%;反对 66,960,7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911%;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29%。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证券投资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040,5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347%;反对
66,960,7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816%;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947,7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1260%;反对 66,960,7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911%;弃权 6,295,3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29%。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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