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8-020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3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安康先生于2017年12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公司的股票,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
2018年6月2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安康先生通知,其增持计划实施完毕。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期间,安康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131,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累计增持金额30,406,567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2、本次增持前,安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885,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4%,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28.36%,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46.20%;
3、本次增持后,安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017,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6%,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28.36%,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46.32%。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血液制品市场未来前景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增持数量与增持金额: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计划增持价格范围内累计增持股份所用资金最低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1亿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的股票价格不高于30元/股;
4、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12月21日起6个月内;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6、增持股份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期间,安康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1,131,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累计增持金额30,406,567元。截至2018
年6月20日收市后,安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017,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6%,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28.36%,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46.32%。
四、律师对本次增持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认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安康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已满足《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披露本次实际控制人增持完成的公告。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期间严格遵守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法律法规,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