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5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原股改限售股达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生物”)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股东永新县晟康新开企业管理顾问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新晟康”)出具的《关于减持华兰生物原股改限售股的函》,永新晟康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流通股的比例已达到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当期华兰生
(元/股) 物总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21日 38.10 4,468,000 0.24%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22日 38.68 710,000 0.04%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26日 38.71 4,330,000 0.24%
永新晟康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27日 39.07 990,000 0.05%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28日 38.00 5,000,000 0.27%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29日 38.00 12,060,000 0.66%
合计 —— 27,558,000 1.51%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目前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减持前公司 持股数量(股) 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1,060,045 2.25% 13,502,045 0.74%
永新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060,045 2.25% 13,502,045 0.74%
晟康
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00% 0 0.00%
二、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2005年9月21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永新
晟康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者转让;
2、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并在该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出售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每季度不超过20%。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永新晟康在减持股份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永新晟康在减持股份期间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永新晟康在减持股份期间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等
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永新晟康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永新晟康出具的《关于减持华兰生物原股改限售股的函》。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