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证券代码:002007 公告编号:2014-034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为“公司”) 于 2014年7月1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桑莉
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3年5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
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为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更加完善,根据证监会的相关反馈意见,公司对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报送证监会进行了备案。并于
2013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
表了独立意见。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以现场
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了《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关于将实际控制人安康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
案》、《关于将间接持股5%以上的高管范蓓女士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康先生的直系近亲属安文琪女士作为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首
期32名激励对象471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3年8月28
日。
公司已于2013年9月13日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5、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对公司的影响
1、回购注销原因
桑莉作为激励对象于2013年8月28日获授限制性股票80,000股,该激励对象
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项。
激励对象桑莉因个人原因已经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
励计划》“第十二章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
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则激励对象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
离职后尚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201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
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
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该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桑莉作为激励对象分别于2013年8月28日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共计8万股。由
于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以来,公司未有资本公积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发生,因
此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授予时一致,
即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万股。本次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额度的1.54%和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4%。
3、回购注销价格
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向激励对象桑莉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19
元/股。因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实施,以总股本580,914,8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元(含税)现金股利。按照《激励计划》第十三章“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中回购注销价格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若经调整后的价格P小于1,则取价格P等于1。
桑莉所持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11.79/股,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桑
莉支付回购价款943,200元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桑莉支付的回购价款943,200元全部为公司
自有资金。
5、对公司的影响
除前述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
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并不会影响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