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君先生主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30 的公司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收购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6月3日,公司完成了前述股权的受让,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碳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精工碳材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精工碳材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鉴于此,
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6月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进行追溯调整。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31 的《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方朝阳先生、孙国君先生、孙关富先生、李爱军先生、金力先生、吴慧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陈三联先生、严建苗先生、夏杰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前述 9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分别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提名方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提名孙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提名孙关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提名李爱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 提名金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 提名吴慧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 提名陈三联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提名严建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提名夏杰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若上述换届选举方案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暂未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 议 通 知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32 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0 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方朝阳先生简历
方朝阳,男,中国国籍,1967年9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3年2月至今任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7月至今任精工钢构(证券代码:600496)董事长、总裁;2004年8月至今任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会稽山(证券代码:601579)董事长;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同时兼任浙江省绍兴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上海浙江商会执行副会长、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等。
方朝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之控股股东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9.025%的股份,除前述情形外,方朝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孙国君先生简历
孙国君,男,中国国籍,1976 年 4 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
员。2008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2014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联席总裁;2021 年 8
月至今任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8 年 8 月至今任精工钢构(证券代码:600496)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3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绍兴市越城区第十届人大代表、中国纺织机械第九届理事会副会长、全联新能源商会副会长等。
孙国君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之控股股东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东,持有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5%的股份,除前述情形外,孙国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事的情形。
(3)孙关富先生简历
孙关富,男,中国国籍,1965 年 7 月出生,长江商学院 EMBA,教授级高工,
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2004 年至 2015 年 7 月任精工钢构(证券代码:600496)
董事、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任精工钢构执行董事长兼执行总裁;2003 年 2
月至今任精工控股集团副董事长;2004 年 8 月至今任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同时兼任中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业协会钢木建筑分会副会长、浙江省对外承包商会理事、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副会长、第九届绍兴市政协委员。
孙关富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之控股股东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东,持有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70%的股份,除前述情形外,孙关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李爱军先生简历
李爱军,男,中国国籍,1975年2月出生,博士,教授,中共党员。2005年4月至2010年10月,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KIT),化学与聚合物研究所、博士后、碳材料组组长、资深科学家;2010年11月至今,获聘上海市特聘教授(东方学者),任上海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 年起先后担任上海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创新管理部副部长、上海大学可持续能源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大学绍兴研究院院长。2023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裁。现兼任学术职务:电化学能源评论(EER) 副主编、复合材料学报编委、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空天复合材料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复合材料学会陶瓷基复合材料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内燃机学会特种发动机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内燃机学会燃料电池发动机分会副主任委员等。
李爱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