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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精工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方朝阳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严建苗先生、夏杰斌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前述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154,006.85 万元(不含税),比上年
同期的 235,711.87 万元下降 34.66%,其中母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03,509.97 万
元,比上年同期的 214,904.87 万元下降 51.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8,329.88 万元,比上年同期的 29,331.29 万元下降 37.51%。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3,298,842.90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2,043,794.1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66,493,187.84 元,减去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91,032,000.00 元,合并报表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46,716,236.64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120,437,941.01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
积金 12,043,794.1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80,231,682.50 元,减去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91,032,000.00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97,593,829.41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7,593,829.41 元。

    出于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按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 45,516 万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所持不参与利润分
配股份 7,499,982 股后的应分配股本 447,660,0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7,149,002.7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使用125,126,690.4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视同现金分红。因此,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92,275,693.17元,占2023 年 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4.90%。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
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11 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4-012 的公司公告。

    6、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10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
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 5 票赞成(4 名关联董事孙国君先生、金力先生、李爱军先生、王永
法先生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2023年度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期间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 “第五节 公司治理”部分的相关内容。

    9、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底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和企业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关资产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5,932.48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13 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合理性的书面说明。

    10、以 7 票赞成(2 名关联董事孙国君先生、方朝阳先生回避表决),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4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
效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中
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 4,000 万元,向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零配件、商品、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
2,000 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25 年 1 月 1 日至续签前的期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规定执行。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14 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聘用期一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2024 年审
计费用拟定为 105 万元(含税),其中,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含
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含税),税率为 6%。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15 的《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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