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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5

精工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6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君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料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爱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2024 年 8 月 27 日)止。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李爱军先生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 议 通 知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97 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5 日

附:董事、总经理候选人李爱军先生简历

  李爱军,男,中国国籍,1975 年 2 月出生,博士,教授,中共党员。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10 月,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KIT),化学与聚合物研究
所、博士后、碳材料组组长、资深科学家;2010 年 11 月至今,获聘上海市特聘教授(东方学者),任上海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 年起先后担任上海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创新管理部副部长、上海大学可持续能源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大学绍兴研究院院长。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兼任学术职务:电化学能源评论(EER)副主编、复合材料学报编委、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空天复合材料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复合材料学会陶瓷基复合材料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内燃机学会特种发动机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内燃机学会燃料电池发动机分会副主任委员等。

  李爱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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