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 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方朝阳先生、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严建苗先生、夏杰斌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235,711.87 万元(不含税),比上年
同期的 172,842.61 万元增长 36.37%;合并利润总额 32,431.61 万元,比上年同
期的 8,024.84 万元增长 304.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331.29 万
元,比上年同期的 10,783.90 万元增长 171.99%。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确认 ,公司 合并 报表 2022 年度 实现归 属于 上市公 司股 东的净 利润
293,312,861.41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2,724,218.1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95,904,544.59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66,493,187.84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227,242,181.59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2,724,218.1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5,713,719.07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80,231,682.50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80,231,682.50 元。
鉴于公司近几年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尤其是碳纤维专用装备业务拓展、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结合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的现金支出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
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按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预案为:以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 45,51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103.20 万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45 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046 的公司公告。
6、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 2022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的核查意见分别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44 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社会
责任报告》;
《 2022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8、以 6 票赞成(3 名关联董事金力先生、吴海祥先生、王永法先生回避表
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 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底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和企业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关资产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7,573.75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47 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合理性的书面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以 7 票赞成(2 名关联董事孙国君先生、方朝阳先生回避表决),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3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
效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中
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 5,000 万元,向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零配件、商品、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
1,000 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各方可以续签,2024 年 1 月 1 日至续签前的期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规定执行。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48 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聘用期一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2023 年审
计费用拟定为 100 万元(其中,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 15 万元),与上一期(2022 年度)提供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报酬相同。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49 的《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经与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洽谈后
达成意向,2023 年度,公司计划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在与银行签订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