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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2022/06/01)

公告日期:2022-06-01

精功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2022/06/01)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概述

    2019 年 9 月 6 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功科技)
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柯桥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 年 9 月 17 日,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
团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19 年
11 月 6 日,柯桥法院组织召开了精功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 年 11 月 2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 7 项
议案。2020 年 3 月 12 日,柯桥法院裁定管理人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疫
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 年 8 月 14 日,柯桥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
浙 0603 破 23 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 年 7 月 3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
告》。2021 年 9 月 30 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精功集团等九
公司重整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 年 4 月 15 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
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精功集团管理人综合前期预招募的相关情况,考虑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确定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为“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中的 13,650.2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精功科技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
等在内的五项核心资产,意向投资人尽调报名时间自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5 月
15 日 17 时止;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 17 时前向
管理人缴纳竞选保证金和提交重整竞选文件。2022 年 5 月 16 日,精功集团等九
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重整
投资人正式报名已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 17:00 截止,缴纳尽调保证金并正式报
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共 1 名,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 5 月 25 日,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
公告》, 截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 17 时,管理人已收到了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缴纳的竞选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及密封的重整投资人竞选文件。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9 月 7 日、2019 年 9 月 18 日、2019 年 11
月 8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2020 年 3 月 17 日、2020 年 8 月 22 日、2021 年 7
月 31 日、2021 年 10 月 8 日、2022 年 4 月 16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2022 年 5
月 26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9-044、2019-046、2019-061、2019-070、2020-013、2020-049、2021-035、2021-050、2022-020、2022-030、2022-032 的公司公告。

    二、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有限公
司等九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告知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规定,2022 年 5
月 31 日下午,在柯桥法院监督下,管理人组织召开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竞选会议。评选委员会由主要债权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属地政府代表及管理人代表等八人组成,对意向投资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竞选文件进行现场评议。经各评选委员会成员评分并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意向投资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

    下一步,管理人及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将与重整投资人就签署重整投资相关协议及具体条款内容进行磋商,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破产重整能否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

    管理人及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将继续推进重整进程,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14,180.98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1.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本次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者人招募公告纳入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包含了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中的 13,650.2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精功科技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该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2、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精功集团公司债券
及相关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及债务纠纷等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担保或违规担保等情形,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

    4、鉴于管理人及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尚须与重整投资人就签署重整投资相关协议及具体条款内容进行磋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能否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精功集团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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