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销售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述
2021年9月30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隆炬新材料)签署了合同总金额为3.30亿元的《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新疆隆炬新材料提供2台(套)碳纤维成套生产线,新疆隆炬新材料应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8,250万元)的预付款。
2021年10月9日,公司收到新疆隆炬新材料支付的1,000万元预付款。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1-051、2021-053的公司公告。
二、合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新疆隆炬新材料剩余应支付的 7,250 万
元预付款,经与新疆隆炬新材料联系沟通,其正在履行合同款项支付的内部审批流程。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根据合同约定,如因公司原因出现逾期交货,因设备技术、质量等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等违约情形,公司存在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2、根据合同约定,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延期付款,合同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突发意外事件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合同存在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视该合同后续的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