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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08

精功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概述

    2019 年 9 月 6 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
功科技”)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向绍兴市柯桥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 年 9 月 17 日,柯桥法
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
管理人。2019 年 11 月 6 日,柯桥法院组织召开了精功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19 年 11 月 2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
管理方案》等 7 项议案。2020 年 3 月 12 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因精功集团重整事
项推进受到疫情严重影响,重整工作严重受限,向柯桥法院提交了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申请,柯桥法院裁定管理人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疫情
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 年 8 月 14 日,柯桥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
浙 0603 破 23 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 年 7 月30 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9 月 7 日、2019 年 9 月 18 日、2019 年 11
月 8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2020 年 3 月 17 日、2020 年 8 月 22 日、2021 年 7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9-044、2019-046、2019-061、2019-070、2020-013、2020-049、2021-035的公司公告。

    二、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
司重整预招募进展情况的告知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 7 月 30 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披露
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本次预招募系为推介重整资

产,吸引意向投资人,不构成要约。2021 年 9 月 17 日报名截止后,已报名的意
向投资人仍在补充材料、修订方案。现补充材料及修订方案已基本完成,故就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相应预招募情况告知如下:

    1、工作进展情况:管理人已收到 5 家意向投资人(含联合体)的意向报名
材料,目前正开展投资方案洽谈工作。鉴于目前系预招募程序,且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要求,投资人信息不便公开。

    2、后续工作安排:(1)基于本次重整资产体量较大,情况较为复杂等因素,管理人将根据预招募情况,继续与意向投资人进行接洽、沟通,并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因本次系预招募程序,允许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继续与管理人洽谈重整事宜,故存在意向投资人数量变动的可能性。(2)管理人结合预招募情况,由意向投资人提出初步重组投资方案,并与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利益方进行磋商。如各方达成可行的投资方案,管理人将适时开展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正式公开招募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14,180.98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1.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轮候冻结。本次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初步确定的重整范围包含了精功集团持有的 14,180.98 万股公司控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6%),该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2、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精功集团公司债券及相关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及债务纠纷等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为客户通过精功集团关联方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直接办理的融资租赁担保余额 4,160.07 万元、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给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担保余额 5,113.93 万元
( 详 见 刊 登 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9-037 的公司公告)、通过精功集团关联方浙江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担保余额 1,883.96 万元外,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担保或违规担保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
  5、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进展情况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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