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06 深市 精功科技


首页 公告 精功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精功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4

精功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3 日(星期三);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3 日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 年 2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2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 号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越顺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3,824,5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190%。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3,817,9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1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邹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2021 年 8 月 28 日)止。本次补选
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73,824,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弃权股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7,50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弃权股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柳伟伟律师、刘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