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豪润达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与雷士国际 202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雷士国际 2022-2024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价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雷士国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王春飞、王硕、谢捷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德豪润达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春飞 王硕 谢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