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0—26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5月15日、5月18日、5月19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7日、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等公告;
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对上述公告涉及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转载、报道等。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除公司在2020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4)中提及的情况外,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的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亿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 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亿元,上述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对接,后续将按照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监管部门统一安排,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