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19—13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9年11月11日、11月12日、11月1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以及《关于雷士照明出售其中国照明业务进展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
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对上述公告涉及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转载。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截止至2019年9月末,公司已经关闭LED芯片工厂,停止生产;除此之外,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4、经核查,公司近期正在商谈出售照明业务、子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与该等事项相关的交易细节等具体事宜尚需进一步落实,因此该等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等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关注到,参股公司雷士照明将于2019年11月18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其有关出售雷士照明中国业务大部分权益(目标公司70%股权)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2019年修订)有如下规定:如预计公司全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上市公司应在次年1月31日之前披露本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若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深交所对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65号>的回复公告》,公告中提及:
“(1)目前,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会计师、会计师)对 Lumileds 的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进行核查;由于该诉讼涉及涉及专业的法律判断,公司及会计师在核查过程中将征求律师的专业意见等综合进行判断后进行会计处理。公司争取在 2019 年 11 月中上旬完成相关核查工作,若核查确认相关影响已经消除,或涉及追溯调整 2018 年度财务数据,有关调整事项仍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2)截止至本函回复日,公司已委托立信会计师对保留意见涉及的LED芯片业务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的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进行核查,鉴于资产减值测试的专业性,立信会计师亦独立委托评估机构对本公司和评估机构的资产减值测试进行复核。公司争取在2019年11月中上旬前完成相关评估、核查工作,若核查确认相关影响已经消除,或涉及追溯调整2018年度财务数据,有关调整事项仍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截止目前,上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若核查确认上述两个保留意见事项的相关影响已经消除,或涉及追溯调整2018年度财务数据,但有关调整事项仍需经公司有权机构的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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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