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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05 股票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0—3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0年8月3日(星期二)上午9∶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8月2日-2010年8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2日15:00至2010年8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
楼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29日(星期四)。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冬雷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2—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9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146,8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67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6,208,6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735%。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938,186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3.69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
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128,98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818%;反对17,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8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012,1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28%;反对27,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79%;弃权
107,3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35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0.1094%。
上述议案中第(一)项为特别议案,第(二)项为普通议案。本次会议特别
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普通
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3—
前述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7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