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02 深市 鸿达兴业


首页 公告 鸿达兴业: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鸿达兴业: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鸿达兴业: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因工作人员疏忽,部分内容填报有遗漏和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正内容

    (一)补充更正“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一、审计报告”之“审计报告
正文”中的部分内容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公司在《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有关章节均准确列示了审计意见类型,并在《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对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做出披露。同时,公司于年报披露同日披露了《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就审计意见类型及强调事项段内容进行了披露。但因工作人员疏忽,《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一、审计报告”之“审计报告正文”中,缺失了审计意见强调事项段的具体内容。现予以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一、审计报告”之“审计报告正文”中,在“(一)
审计意见”、“(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后未填列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更正后: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一、审计报告”之“审计报告正文”中,在“(一)
审计意见”、“(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后补充“(三)强调事项”的有关内容,后续内容的序号相应调整,即“(三)关键审计事项”、“(四)其他信息”、“(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相应分别调整为:“(四)关键审计事项”、“(五)其他信息”、“(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强调事项段的具体内容如下。】

      (三)强调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24,267,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6,78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1,3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15,459,245.28元。

    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84,835.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开支、支付供应商货款及原材料采购等。

    据公司公告,受新冠全球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回款有所延迟,且目前业务处于备货旺季,需要采购大量原材料,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日常经营稳定,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在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4,835.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84,835.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补充更正“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第五点的部分内容

    更正前:

    【“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第五点部分内容填列错误,同时未填列监事会、独
立董事对审计报告强调事项的说明。】

    更正后:

    【“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第五点删除部分填列错误的重复内容,同时补充监
事会、独立董事对审计报告强调事项的说明。更正后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第五点内容如下。】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24,267,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6,78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1,3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15,459,245.28元。

    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84,835.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开支、支付供应商货款及原材料采购等。


    据公司公告,受新冠全球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回款有所延迟,且目前业务处于备货旺季,需要采购大量原材料,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日常经营稳定,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在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4,835.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84,835.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该意见予以理解和认可。鉴于上述情况,为有效化解风险,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三、监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监事会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强调事项所涉及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并加强经营管理,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工作进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该意见予以理解和认可。鉴于上述情况,为有效化解风险,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该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我们同意
董事会作出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五、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拟通过以下措施消除该事项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管控力度,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将认真整改,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完善担保审批制度,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2、公司将加强对内部各项费用支出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减少低效运营成本的开支;

    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

    (1)要求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公司制度;

    (2)在后续的日常管理中,公司将在内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地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

    (3)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和资本运作培训。

    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内容

    因工作人员疏忽,《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之“二、公司基本情况”之“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数据及变动幅度填报错误。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现金流量相关数据填报无误。

  更正前: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5,393,922,727.29  5,299,650,818.13          1.78%  6,044,700,259.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813,788,514.21  629,948,190.80          29.18%  610,912,665.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791,354,353.65  601,154,893.79          31.64%  592,532,104.75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50,675,480.65  455,514,795.37        -176.98%  1,429,961,949.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42          0.2433          29.14%          0.23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83          0.2433          6.17%          0.23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