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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2 深市 鸿达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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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01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1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所述协议履约期限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协议各方情况的变化都可能影响协议的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

    2、本项目实施需进行土地流转、土壤修复等工作,项目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今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通辽市100万亩盐碱地土壤改良PPP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广州华南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通辽市100万亩盐碱地土壤改良PPP项目合作协议》,公司拟对科尔沁左翼中旗的100万亩盐碱退化土地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进行土壤改良和综合开发,项目估算总投入25亿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甲方: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

    (2)丙方:广州华南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路

    法定代表人:赵锦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等。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交易对方与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作为合作协议主体方,负责土地流转实施过程中的土地丈量、档案台账管理等具体工作,确保所流转土地不存在争议、产权清晰,促使协议的进一步履行,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广州华南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围绕土壤修复、农业技术相关领域开展投资管理服务,具有环保项目的投资经验和资金实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背景:

    标的土地位于松辽平原西段,由于气候等多种原因产生了大面积的盐碱退化土地,严重影响了农牧业生产。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拥有专有的土壤改良技术,已有在中国、东南亚的部分地区开展大面积土壤改良项目的成熟经验。广州华南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致力于环保产业投资的专业机构。通过本次合作,一方面能够防治松辽平原的盐碱灾害,探索政企合作开展土壤改良治理的方式;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金融资本和项目资源优势,实现产融结合,共同推动土壤改良产业发展。

    2、流转范围及期限:

    (1)流转范围:位于科尔沁左翼中旗的100万亩(以实际丈量结果的为准)

土地。

    (2)流转期限:该项目涉及的土地流转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土地流转期限为2017年至2026年,第二期土地流转期限自2027年至2036年。

    3、流转方式:租赁和出租等。

    4、流转土地的用途:农牧业生产(其中:耕地可以种植一年生或多年生农作物;基本草原和非基本草原通过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种植多年生牧草或农作物)。

    5、支付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丈量面积另行商议,以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6、资金需求及来源及收益分配:

    项目的土地流转费用、耕地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费用由丙方负责。项目收入来源包括修复后的耕地流转、综合开发以及各项土壤修复、土地指标置换、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财政补贴等,项目收益的分配比例、分配方式由乙方与丙方共同协商。

    7、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土地权属争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承诺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自行承担前期土地改良费用并承担相应地法律责任。

    8、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在乙丙双方履行完毕公司内部所有的程序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鼓励发展PPP模式的精神,是PPP模式在环保和土壤修复产业中的探索和尝试,对于推动公司土壤修复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拟流转的土地为盐碱退化土地,通过土壤改良和综合开发转为可利用土地,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增加耕地面积和耕地指标;经过土壤改良治理达到国家高标准农田标准,获得相关补贴,产生一定的经营效益。同时本项目有助于加快公司土壤修复产品的推广应用,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今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中意向流转土地的面积较大,可能存在少量出租方不愿出租或租赁价格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导致最终流转土地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存在差异。

    2、土地流转过程中需综合考虑程序性工作的推进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的风险因素,因此土地流转过程需花费一定的时间。

    3、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法规调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述项目进展及协议履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备查文件目录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通辽市100万亩盐碱地土壤改良PPP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