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2-04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王正江、周贵阳、俞柏金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存续期由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调整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完成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竞
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共计 12,157,826 股【注】,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成交金额 303,710,918.74 元。截至本公告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余额为12,157,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
注:公司 2021 年 5 月 1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 年 5 月 25 日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按调整后列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届满,根据《浙江
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
前经全体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022 年 10 月 24 日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同
意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2 年10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由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调整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其他内容
不做变更。
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延长期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不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及变更等,因此本次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