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〇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规模、持有标的股票规模、参加对象等实施要素均属于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685人,其中,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2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自筹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出资额不超过15,300万元,并按1:1的比例进行配资不超过15,300万元(控股股东借款),资金总额不超过30,6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配资资金的来源及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具体管理事宜。
6、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在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8、本计划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所获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9、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并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借款支持。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因借款安排增加可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无一致行动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目 录
释 义 ...... 6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 8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 ...... 9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0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 11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权益处置办法 ...... 11
第七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3
第八章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 14
第九章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14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16
释 义
简称 释义
新和成、公司、本公司 指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浙江新和成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持有人 指选择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持有人会议 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新和成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 指本公司(新和成,002001)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万元 指人民币元 、万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
《披露指引》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浙江新和成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符合标准的正式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30,6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为经公司认定的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2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3.05%;其他人员不超过673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6.95%。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持有份额对应的 占持股计划的比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份数(万份) 例(%)
1 胡柏剡 副董事长、总裁 1,600 5.23%
董事、副总裁、财务
2 石观群 310 1.01%
总监、董事会秘书
3 王学闻 董事、副总裁 310 1.01%
4 王正江 董事 280 0.92%
5 周贵阳 董事 250 0.82%
持有份额对应的 占持股计划的比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份数(万份) 例(%)
6 俞柏金 董事 250 0.82%
7 石方彬 监事会主席 104 0.34%
8 吕国锋 监事 180 0.59%
9 俞宏伟 监事 190 0.62%
10 严宏岳 职工监事 200 0.65%
11 陈召峰 职工监事 120 0.39%
12 郑根土 副总裁 200 0.6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3,994 13.05%
其他公司员工合计 26,606 86.95%
合计 30,600 100%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自筹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出资额不超过15,300万元,并按1:1的比例进行配资不超过15,300万元(控股股东借款),资金总额不超过30,6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配资资金的来源及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有人未按时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该持有人自动丧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