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3-03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向 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0 号)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共计 2 名发行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952,74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2,829,121.36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5,997,340.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
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73 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0,001,972,225.09 元,
具体情况如下:(1)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582,722,414.48 元;(2)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192,418,029.40 元 , 其 中 : 海 星 码 头 改 造 项 目 ( 二 期 工 程 ) 投 入
1,192,418,029.40 元;其中:2019 年度共投入 324,533,139.29 元,2020 年度共
投入 424,734,590.46 元,2021 年度共投入 262,949,228.42 元,2022 年度共投
入 180,201,071.23 元;(3)支付发行费用 26,831,781.21 元;(4)购买结构
性存款 7,130,000,000.00 元,其中:2019 年度共购入 1,200,000,000.00 元,
2020 年度共购入 2,650,000,000.00 元,2021 年度共购入 3,280,000,000.00 元;
(5)购买七天通知存款 1,070,000,000.00 元,其中:2021 年度共购入900,000,000.00 元,2022 年度共购入 170,000,000.00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后净额为 8,783,139.80 元,其中:2019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795,775.14 元,2020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 1,142,652.22 元,2021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 513,577.57 元,2022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 6,331,134.87 元;结构性存款赎回 7,130,000,000.00 元,
其中:2019 年度共赎回 100,000,000.00 元,2020 年度共赎回 2,950,000,000.00
元,2021 年度共赎回 4,080,000,000.00 元;结构性存款收益 41,738,931.50 元,
其中:2019 年度收益共 302,465.75 元,2020 年度收益共 28,538,767.13 元,
2021 年度收益共 12,897,698.62 元;七天通知存款赎回 1,070,000,000.00 元,
其中:2021 年度共赎回 900,000,000.00 元,2022 年度共赎回 170,000,000.00
元;七天通知存款收益 7,856,335.42 元,其中:2021 年度收益共 4,756,502.08元,2022 年度收益共 3,099,833.34 元。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和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469,235,302.99
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并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57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576,709,53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50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576,709,537 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69,126,434.5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32,533,330.40 元。公司实际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10,642,126,434.50 元(包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 9,593,104.10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 00471 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4,603,750,000.00 元,
具体情况如下:(1)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7,600,000,000.00元,其中用于偿还债务的金额为 7,600,000,000.00 元;(2)支付发行费用3,750,000.00 元;(3)购买结构性存款 4,900,000,000.00 元;(4)购买七天通知存款 200,000,000.00 元;(5)购买定期存款 1,900,000,000.00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
净额为 17,445,775.40 元;结构性存款赎回 4,100,000,000.00 元,现金管理收益 10,056,182.64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065,878,392.54 元,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初始余额(注 1) 10,642,126,434.50
减: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7,60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注 2) 3,750,000.00
减: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 2,900,000,000.00
加:2022 年现金管理收益 10,056,182.64
加:2022 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17,445,775.4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注 3) 165,878,392.54
注 1:初始存放募集资金账户人民币 10,642,126,434.50 元,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593,104.10 元。
注 2: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593,104.10 元,已支付人民币 3,750,000.00 元。
注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
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兼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
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项目已结项,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已全
部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因此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及涉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约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于募集资金
存放专项账户销户且独立财务顾问督导期结束时(2022 年 12 月 31 日)失效。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
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完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