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2-03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向 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0 号)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共计 2 名发行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952,74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2,829,121.36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5,997,340.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
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73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 9,651,771,153.86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1)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582,722,414.48 元;(2)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012,216,958.17 元,其中: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投入
1,012,216,958.17 元;其中:2019 年度共投入 324,533,139.29 元,2020 年度共
投入 424,734,590.46 元,2021 年度共投入 262,949,228.42 元;(3)支付发行
费用 26,831,781.21 元;(4)购买结构性存款 7,130,000,000.00 元,其中:
2019 年度共购入 1,200,000,000.00 元,2020 年度共购入 2,650,000,000.00 元,
2021 年 度 共 购 入 3,280,000,000.00 元 ; ( 5 ) 购 买 七 天 通 知 存 款
900,000,000.00 元,其中:2021 年度共购入 900,000,0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后净额为 2,452,004.93 元,其中:2019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795,775.14 元,2020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 1,142,652.22 元,2021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 513,577.57 元;结构性存款赎回
7,130,000,000.00 元,其中:2019 年度共赎回 100,000,000.00 元,2020 年度共
赎回 2,950,000,000.00 元,2021 年度共赎回 4,080,000,000.00 元;结构性存款
收益 41,738,931.50 元,其中:2019 年度收益共 302,465.75 元,2020 年度收益
共 28,538,767.13 元,2021 年度收益共 12,897,698.62 元;七天通知存款赎回
900,000,000.00 元,其中:2021 年度共赎回 900,000,000.00 元;七天通知存款
收益 4,756,502.08 元,其中:2021 年度收益 4,756,502.08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640,005,406.0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
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兼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
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1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深圳新时代支行 755901118610906 2,186,275,171.90 639,605,158.66 活期
招商银行前海分行*2 755901172210858 400,247.35 活期
合计 2,186,275,171.90 640,005,406.01
*1 初始存放金额中已扣除中信证券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6,553,949.46 元,包
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 277,831.75 元(含税)。
*2 招商银行前海分行 755901172210858 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
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的专户。
三、2021 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599.73 本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在本期投入但已置换部 26,294.92
分)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9,493.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599.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51%
是否已 本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前期募集资 额(不含在 截至期末累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截止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置换金额 本期投入但 计投入金额 (%)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累计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部分变 已置换金 (2) (3)= 的效益 效益 重大变
更) 额)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汉港配套改造项 是 18,599.7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目 (注 1)
2、海星码头改造项 否 200,000.00 218,599.73 58,272.24 26,294.92 159,493.94 72.96 2021 年 6 月 28 日 -7,550.39 -7,550.39 否 否
目(二期工程) (注 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8,599.73 218,599.73 58,272.24 26,294.92 159,493.94 72.96
注 1、根据汉港配套改造项目的预计建设进度,项目拟于 2019 年、2020 年分别投入 7,900 万美元、28,100 万美元用于新建油码头及油罐区,分别投入 1,248 万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元、17,960 万美元用于购置岸桥、场桥等操作设备,预计在 2020 年前全部使用完毕。由于汉港配套改造项目进度延后,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将本次 18,599.73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