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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港口: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30

招商港口: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1-00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或“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
月 29 日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3 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 15.09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简述

    (一)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二)本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本计划首批授予 1,719.8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 53 万份股票期权。

    (四)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有效期

    自授予之日起计算,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为六年,即员工可在授予之日起的六年内依照事先安排的生效和行权时间表行权,授予之日起六年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五)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生效安排

    预留部分期权自授予日起,锁定期为两年(24 个月),在锁定期内不得行权。
锁定期满后,分二批匀速生效,具体生效安排如下:


  1.自预留期权授予日起,满两周年(24 个月)后,该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50%生效,行权期为 1 年。激励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本次获授总量的 50%。

  2.自预留期权授予日起,满三周年(36 个月)后,该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50%生效,行权期为 3 年。激励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本次获授总量的 50%。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基于公司未来业绩目标的增长设置生效业绩条件。当各业绩指标同时满足生效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生效的情形时,股票期权方可按照生效安排生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具体生效条件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条件:

  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各生效年度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达到以下条件:

    业绩指标            第一批生效            第二批生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东的净资产收益率 (即 2021 年)招商港口归 (即 2022 年)招商港口归
 (以下简称“归母 母净资产收益率(ROE)不 母净资产收益率(ROE)不
 净资产收益率”) 低于 7.0%,且不低于对标 低于 7.1%,且不低于对标
 (ROE)          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        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即 2021 年)招商港口净 (即 2022 年)招商港口净
 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利润相较于 2018 年的复合 利润相较于 2018 年的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 22%,且不低 增长率不低于 25%,且不低
                  于对标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  于对标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济增加值(EVA) (即 2021 年)招商港口 (即 2022 年)招商港口
                  EVA 达成集团下达的目标    EVA 达成集团下达的目标

  注:1.在激励计划的行权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战略项目投资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和净利润变动的,考核时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变动额;为保持对标口径的一致,在计算对标样本的净资产和净利润时剔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2.对标企业中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或由于进行资产重组等对业绩指标产生明显影响的,对标样本将予以剔除;3.计算业绩指标行业水平时,根据统计学惯例,对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将予以剔除;4.若出现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相关对标企业进行剔除或更换,或对对标企业相关指标计算值进行调整。

  其中,归母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当期净利润÷基准年净利润)^(1/年数)-1。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若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生效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或以上,则其当期绩效表现达到生效条件,在满足其他生效条件下,可以申请当期实际可生效股票期权的行权;若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绩效等级为 E,则其当期业绩表现未达到生效条件,取消其该期股票期权行权资格。实际生效比例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评价等级            个人实际可生效股票期权

                                      占本批应生效股票期权的比例

      S 卓越/A 优秀/B 良好/C 合格                100%

                D 待改进                          80%

                E 不合格                          0%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
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2.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19-070)。

  3.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48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4.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003、2020-004)。

  5.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
月 19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09)。

  6.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7.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2、2020-013、2020-014)。

  8.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
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08)。

  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及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向 3名激励对象授予 53 万份股票期权。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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