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0-01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
案修订稿)》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
分)的公告》。董事会确定 2020 年 2 月 3 日为首批授予的授予日,
同意向 2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19.8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7.80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经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生效的《招商局港
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首批授予部分拟向 2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19.8 万
份股票期权;另预留 53 万份,用于优秀人才的吸引与激励,主要为
新增的核心管理与技术骨干等,该部分预留期权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由董事会明确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
1 白景涛 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42.0 2.37% 0.022%
2 阎 帅 董事 42.0 2.37% 0.022%
3 张 翼 首席运营官兼总经理 35.0 1.97% 0.018%
4 郑少平 副总经理 35.0 1.97% 0.018%
5 黄传京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4.0 1.35% 0.012%
6 陆永新 副总经理 24.0 1.35% 0.012%
7 李玉彬 副总经理 24.0 1.35% 0.012%
8 温 翎 财务总监 24.0 1.35% 0.012%
核心管理人员 142 人 1,205.8 68.02% 0.627%
核心管理骨干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88人 264.0 14.89% 0.137%
预留部分 53.0 3% 0.028%
合计 1,772.8 100% 0.922%
注:如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
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4.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有效期
自授予之日起计算,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为七年,即
员工可在授予之日起的七年内依照事先安排的生效和行权时间表行
权,授予之日起七年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5.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 24 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股票期权授予满 24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生效条件,激励对象首批授予的股票期权可根据下表安排分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满两周年)后的首
第一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满三周年)后的首
第二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满四周年)后的首
第三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84 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满足生效条件的情况下生效安排如下:
预留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预留行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满两周年)后
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预留行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满三周年)后
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72 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生效条件未达成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上市公司注销相关期权。各期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部分,在以后时
间不得行权。当期行权有效期满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生效的期权数量根据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实际生效的期权数量不得超过个人当期应生效的权益总量。
同时,授予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期权应有不低于授予总量的 20%留至限制期满后的任期(或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后行权,或在激励对象行权后,持有不低于获授量 20%的公司股票,至限制期满后的任期(或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出售。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6.股票期权的生效条件
本激励计划基于公司未来业绩目标的增长设置生效业绩条件。当各业绩指标同时满足生效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生效的情形时,股票期权方可按照生效安排生效,具体生效条件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条件
在首批授予各生效年度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达到以下
条件:
业绩指标 第一批生效 第二批生效 第三批生效
归属于上市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
公司股东的 会计年度(即 2020 会计年度(即 2021 会计年度(即 2022
净资产收益 年)招商港口归母净 年)招商港口归母净 年)招商港口归母净率(以下简 资产收益率(ROE) 资产收益率(ROE) 资产收益率(ROE)
称“归母净 不低于 6.9%,且不 不低于 7.0%,且不 不低于 7.1%,且不
资产收益 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率”)(ROE) 75 分位值 75 分位值 75 分位值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即 2020 会计年度(即 2021 会计年度(即 2022
净利润复合 年)招商港口净利润 年)招商港口净利润 年)招商港口净利润
增长率 相较于 2018 年的复 相较于 2018 年的复 相较于 2018 年的复
合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合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合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20%,且不低于对标 22%,且不低于对标 25%,且不低于对标
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 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 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
经济增加值 会计年度(即 2020 会计年度(即 2021 会计年度(即 2022
(EVA) 年)招商港口 EVA 年)招商港口 EVA 年)招商港口 EVA
达成集团下达的目 达成集团下达的目 达成集团下达的目
标 标 标
注:1.在激励计划的行权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战略项目投资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和净利润变动的,考核时
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变动额;为保持对标口径的一致,
在计算对标样本的净资产和净利润时剔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
2.对标企业中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或由于进行资产重组等对业绩指标
产生明显影响的,对标样本将予以剔除;3.计算业绩指标行业水平时,
根据统计学惯例,对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将予以剔除;4.若出现
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相关对标企业进行剔除或
更换,或对对标企业相关指标计算值进行调整。
其中,归母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
初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
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当期净利润÷基准年净利润)^(1/年数)-1。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生效条件与首批授予部分第二批和第三批
的生效条件相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若激励对
象在股票期权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或以上,则其当期绩效表现达到生效条件,在满足其他生效条件下,
可以申请当期实际可生效股票期权的行权;若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 E,则其当期绩效表现未达到生效条件,取消其该期股票期
权行权资格。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期权生效比例的关系如下:
绩效等级 S 卓越 A 优秀 B 良好 C 合格 D 待改进 E 不合格
当期实际生效
额度/当期计 100% 100% 100% 100% 80% 0%
划生效额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