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雪祺电气 股票代码:001387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Hefei Snowky Electric Co., Ltd.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 36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一月
特别提示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祺电气”、“公司”、“本公司”或
“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雪祺电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配套规则发行定价,上市后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如本上市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
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33,505,613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4.5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及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雪祺电气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具体属于“C 制造业”中的“C38 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7.02 倍。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
平情况如下:
2022 年扣非 2022 年扣非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EPS(元/ 后 EPS(元/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率-扣非后(2022
股) 股) (元/股) (2022 年) 年)
002705.SZ 新宝股份 1.1697 1.2187 14.07 12.03 11.55
002668.SZ 奥马电器 0.3908 0.3933 6.39 16.35 16.25
603215.SH 比依股份 0.9437 0.8852 16.82 17.82 19.00
算术平均值(剔除极值) 15.40 15.6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15.3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
后市盈率为 22.5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7.02 倍,超出幅度约为 32.37%,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五)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六)炒作风险
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ODM 客户销售收入下降的风险
目前公司采取 ODM 业务模式为美的集团、美菱集团等冰箱行业知名厂商生产大冰箱产品。我国冰箱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品牌众多,公司的下游客户还会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相同类型的产品,如果未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公司的 ODM 客户的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无法满足 ODM 客户提出的产品需求、或者下游客户亦进入 ODM领域与公司开展直接竞争等重大不利因素出现,将会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且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美菱集团和太古集团等。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63%、72.02%、68.85%和 73.21%,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对第一大客户美的集团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43.83%、42.67%、45.13%和 48.26%,毛利占比分别为 36.55%、40.58%、35.00%和 31.73%,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和毛利占比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不利变化、主要客户的产品拓
展计划不及预期,主要客户所在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波动和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引起公司主要客户市场份额下降,将导致相关客户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海外市场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3,702.60 万元、35,639.52 万元、
35,072.53 万元和 20,391.17 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79%、17.40%、18.42%和 19.40%,收入规模和占比均呈现上涨的趋势。若公司海外市场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政治等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可能产生波动甚至下滑,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大,原材料价格主要受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而变动,若未来因宏观经济变化等因素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则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会随之上升,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五)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账面价值总计分别为 56,164.22
万元、68,702.07 万元、82,049.11 万元和 80,268.8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80%、
33.15%、42.57%和 75.28%。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金额占比较大,主要系下游客户结构及行业共性所致。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应收票据余额可能继续呈现较高的趋势,若未来客户资信情况或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恶化,将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应收票据不能按期收回甚至无法收回的情况,进而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资金运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 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975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雪祺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雪祺电气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雪祺电气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21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