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8 股票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65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授予日:2024年12月2日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12月27日
3、预留授予登记人数:17人
4、预留授予数量:30.70万股
5、预留授予价格:11.65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首次授予登记
人数为 76 人,首次授予数量为 186.76 万股。
5、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年12月2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30.70万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预留授予对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17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五)预留授予价格:11.65元/股(调整后)
(六)本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权益数量 占本激励计划预留 占本计划预留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授予权益总数的比 予日公司股本总
例 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陈雪峰 董事会秘书 5.00 16.29% 0.04%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25.70 83.71% 0.23%
(16人)
合计 30.70 100.00% 0.27%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
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七)预留授予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4 个月、2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期激励计划规定
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本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预留授予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2023 年增长率 各年度净利润定比 2023 年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 年度 (A) (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56.25% 44.00% 56.25% 44.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95.31% 72.80% 95.31% 72.80%
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或 B≥B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 An≤A<Am 或 Bn≤B<Bm X=80%
净利润增长率(B)
A<An 且 B<B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是
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
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
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
解除限售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书》执行。若激励对象(总部各职能部门及支持中心的激励对象)不
参与业务单元考核的,则考核年度已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业务单元层
面的解除限售比例(Y)为 100%。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
实施。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Z)如下:
考核评级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Z) 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业务单元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Z)。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九)本期激励计划授予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已披露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13.10-0.8-0.65=11.65元/股。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90万股,因此,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9名调整为17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3.6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