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8 股票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64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 年 12 月 2 日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3.60 万股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达创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2月2日。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期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期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期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4.00 万股,约占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200.00 万股的 2.00%。其中首次授予190.40 万股,约占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200.00 万股的1.7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5.00%;预留 33.60 万股,约占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200.00 万股的 0.30%,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5.0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权益数量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权益总数的比例 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张芸彬 财务总监 8.00 3.57% 0.07%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77人) 182.40 81.43% 1.63%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78人) 190.40 85.00% 1.70%
预留部分 33.60 15.00% 0.30%
合计 224.00 100.00% 2.0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
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
本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
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四)本期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4 个月、26 个月、38 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
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4 个月、26 个月。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
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
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期激励计划规定
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五)本期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2023 年增长率 各年度净利润定比 2023 年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 核年度 (A) (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25.00% 20.00% 25.00% 20.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56.25% 44.00% 56.25% 44.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 95.31% 72.80% 95.31% 72.80%
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 A≥Am 或 B≥B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B) An≤A<Am 或 Bn≤B<Bm X=80%
A<An 且 B<B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是
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
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部分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2023 年增长率 各年度净利润定比 2023 年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 年度 (A) (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56.25% 44.00% 56.25% 44.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95.31% 72.80% 95.31% 72.80%
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或 B≥B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 An≤A<Am 或 Bn≤B<Bm X=80%
净利润增长率(B)
A<An 且 B<B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是
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
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
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
解除限售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书》执行。若激励对象(总部各职能部门及支持中心的激励对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