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3-022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双方基于客观、公正、负责的原则建立合作意向,以满足公司审计需求;
4、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审计业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7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9 家,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50,968.97 万元,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
合伙人:蔡斌,200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 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碧玉,2020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1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胤,201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
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行业标准、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有能力继续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相关服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并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文本,资料详实。通过对该议案的初步阅读,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本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对该事项表示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且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将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